开坑三千,年更五十

开坑三千,年更五十

 
   

启明群内练笔5.18

又来混更了
小学生记叙文
我语文不好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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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、吻】
——以下取自一位先生的自传。
曾经认识一个男人,长得高高瘦瘦,性格直爽言语犀利,是我的好同事兼铁哥们。
我们关系十年如一日地好,虽然他时不时喜欢吐槽我,时不时搞点小恶作剧欺负我,但事实上对我很照顾。
我当时暗恋隔壁公司的女孩子却不好意思表白,他在我们去对方公司考察的时候,帮我约女神出来聊天。我害羞不好意思去,他就拉着我的袖子硬是带我上了的士。他没有在我们身边当电灯泡,送我进餐厅后,早早地回了我公司住的酒店。
公司抠门,俩人只能住一间标准房,所以当我回去的时候,满屋酒气惊吓了我——很显然对方喝了酒,手里拿着个空瓶子,摇摇晃晃地走出来,脸上满是难见的病态。
我把他扶到沙发边,刚想离开,突然听见他嘴里咕哝了几句。
“杜明,我后悔了。”凑过去一听才发现他是一直在重复这句话。我不懂他什么意思,我怎么可能明白?琢磨再三,觉得最大的可能是他也喜欢女神,只不过因为我是他的好兄弟,所以谦让给我,心里却还有不甘吧。
“没事,女神他拒绝我了,你还有机会。”我当时似乎是这么说的。
“杜明你个蠢货。”他愤怒,“你脑子被孙翔吃了吧!”
我不解。刚想辩解我不蠢,脑子也完好的时候,他那双悲伤的眼睛突然在我眼前放大,一个带着酒气的,浓烈的吻,夺走了我的思考能力。
小明,我喜欢你。他说,但是我没有听清楚。

当晚不知如何入睡的,第二天起床就看到他拿着手机在对床玩超级玛丽。
“哟你醒了。”我从床上爬起来,他盯着手机屏幕这么来了一句。
“昨晚……”我迷迷糊糊地,只记得一个吻,但他现在是那么淡定,好像我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。
“忘了它吧。”
窗外洒进来的阳光照在我床上,他那边却是一片阴暗。
这大概就是隔阂了。

很多年以后,他消失在我的世界里,而我,却也明白了那种心情。
我与女朋友在那年结婚,婚姻幸福美满。
至少对于她来说。
而在我心里,一个人留下的痕迹却不可磨灭了,就像他那个带着酒香的吻,那温热的唇留下的触感,那执着的,急于诉求的眼神。
他们说这是病。
病入膏肓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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